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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http://www.5idzw.com
配置的通信特性,应为永久性连接,不作配线用。对大开间办公室内有多个办公工作区,且工作区划分有可能调整时,允许在大开间内适当部位设置集合点(CP)或设置多用户信息插座。
8.2.8
工作区布线应提供工作区线缆适配器及相关接插器件,使用户终端设备连接到水平布线子系统中信息插座的信息插口上,工作区布线一般属于非永久性。
8.2.9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可分别按综合配置、基本配置、最低配置方式进行设计,或可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对不同的配置加以组合。
8.2.10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铜芯对绞电缆,其布线链路的类别支持不同等级传输频率的应用。3 类对绞电缆布线链路支持C
级(16MHz),5 类对绞电缆布线链路支持D 级(100MHz)。
8.2.11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应根据语音、数据以及图像等弱电信号的传输速率和传输标准要求适度超前地进行综合考虑,并应以语音、数据信号传输为主。
8.2.12
综合布线系统中同一布线链路所配置的线缆、连接硬件、接插软线或跳线等应选择相同类别的器件。如同一布线链路中使用了不同类别的器件时,该链路的传输性能等级应由最低类别的器件所决定。
8.2.13 综合布线系统中一条布线链路内,不应混用标准特性阻抗不同对绞的电缆,也不应混用不同芯径的光缆。
8.2.14 综合布线系统应根据周边环境条件进行合理的设计,并可根据用户的需求选用相对应的布线线缆和配线设备或采取抗电磁干扰防护措施。
8.2.15 当设计屏蔽的布线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屏蔽布线系统中,各个布线链路的屏蔽层在整个布线链路上必须是连续的,不应有间断。 2
屏蔽布线系统中所选用的信息插座、对绞电缆、连接硬件、接插软线或跳线等布线器件应具有良好的屏蔽特性,无明显的电磁泄漏。3
工作区布线中连接用户终端设备的线缆以及用户终端设备上接口的接插器件也应具有良好的屏蔽特性,并满足屏蔽连续的要求。
8.2.16 综合布线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
1
综合布线系统中大楼配线设备和楼层配线设备端必须可靠接地。布线系统的接地应汇接在同一接地体上,若布线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
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电压有效值)。
2 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应保持各子系统中屏蔽层的连续性,以满足系统各端接地的可靠性。用户(终端设备)端视具体情况宜接地。
3 综合布线系统中各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钢管内。金属线槽或钢管应保持接地连续性,线槽或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8.2.17 应根据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和对布线系统材料的耐火要求,采用相对应的护套线缆和阻燃型配线设备。
8.2.18
综合布线系统的总配线间宜处于建筑物或建筑物群的中心位置,楼层配线间亦宜处于建筑平面的中心位置。总配线间和楼层配线间(弱电间)的所在位置应避开附近电磁源的干扰。并应在各配线间内预留日后敷设网络设备专用电源线的安装管道和良好的接地装置。
8.2.19
综合布线系统应设置完整的文档管理系统,应能表示出包括所有硬件及其位置的总配线间和楼层配线间(弱电间)的平面图,并应表示出水平布线子系统和主干布线子系统的元件位置。
8.2.20
建筑物内语音、数据以及图像业务与外部通信的连接是在公用通信网络接口界面处实现的。布线系统应与建筑物内当地信息通信部门的公用通信网络接口相连,如建筑物内公用通信网络接口未能直接连到综合布线系统的接口时,设计时应将这段对绞电缆或光缆以及连接器件的特性考虑在内。同时应考虑在接口处采取对压过流的保护措施。
8.3 设计标准
8.3.1 甲级标准应能满足传输高质量、高速率信息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每5~10m2 办公工作区内应设置双孔及以上的五类及以上等级的信息插座,并根据需求可在办公工作区内采用多孔的光纤信息插座。
2 水平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应采用五类及以上等级的布线器件,并根据需求可采用光缆的布线器件。
3 主干线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在支持语音业务信息传输时,应采用五类等级的布线器件,在支持数据、图像业务信息传输时,应采用光缆布线器件。
4 布线系统宜按综合配置设计方法配置,每个办公工作区内每双孔信息插座的语音主干线(即楼层配线架至本建筑物内总配线架)宜配置2
对对绞线,并适度预留日后发展的余地。
5
建筑物进线间或总配线间内,当地信息通信部门应在公用通信网络设备接口处,配置自身所需并与大楼内布线系统相匹配的高质量布线器件,使建筑物内外构成一个完整优良的信息传输通道。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配置的通信特性,应为永久性连接,不作配线用。对大开间办公室内有多个办公工作区,且工作区划分有可能调整时,允许在大开间内适当部位设置集合点(CP)或设置多用户信息插座。
8.2.8
工作区布线应提供工作区线缆适配器及相关接插器件,使用户终端设备连接到水平布线子系统中信息插座的信息插口上,工作区布线一般属于非永久性。
8.2.9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可分别按综合配置、基本配置、最低配置方式进行设计,或可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对不同的配置加以组合。
8.2.10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铜芯对绞电缆,其布线链路的类别支持不同等级传输频率的应用。3 类对绞电缆布线链路支持C
级(16MHz),5 类对绞电缆布线链路支持D 级(100MHz)。
8.2.11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应根据语音、数据以及图像等弱电信号的传输速率和传输标准要求适度超前地进行综合考虑,并应以语音、数据信号传输为主。
8.2.12
综合布线系统中同一布线链路所配置的线缆、连接硬件、接插软线或跳线等应选择相同类别的器件。如同一布线链路中使用了不同类别的器件时,该链路的传输性能等级应由最低类别的器件所决定。
8.2.13 综合布线系统中一条布线链路内,不应混用标准特性阻抗不同对绞的电缆,也不应混用不同芯径的光缆。
8.2.14 综合布线系统应根据周边环境条件进行合理的设计,并可根据用户的需求选用相对应的布线线缆和配线设备或采取抗电磁干扰防护措施。
8.2.15 当设计屏蔽的布线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屏蔽布线系统中,各个布线链路的屏蔽层在整个布线链路上必须是连续的,不应有间断。 2
屏蔽布线系统中所选用的信息插座、对绞电缆、连接硬件、接插软线或跳线等布线器件应具有良好的屏蔽特性,无明显的电磁泄漏。3
工作区布线中连接用户终端设备的线缆以及用户终端设备上接口的接插器件也应具有良好的屏蔽特性,并满足屏蔽连续的要求。
8.2.16 综合布线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
1
综合布线系统中大楼配线设备和楼层配线设备端必须可靠接地。布线系统的接地应汇接在同一接地体上,若布线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
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电压有效值)。
2 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应保持各子系统中屏蔽层的连续性,以满足系统各端接地的可靠性。用户(终端设备)端视具体情况宜接地。
3 综合布线系统中各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钢管内。金属线槽或钢管应保持接地连续性,线槽或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8.2.17 应根据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和对布线系统材料的耐火要求,采用相对应的护套线缆和阻燃型配线设备。
8.2.18
综合布线系统的总配线间宜处于建筑物或建筑物群的中心位置,楼层配线间亦宜处于建筑平面的中心位置。总配线间和楼层配线间(弱电间)的所在位置应避开附近电磁源的干扰。并应在各配线间内预留日后敷设网络设备专用电源线的安装管道和良好的接地装置。
8.2.19
综合布线系统应设置完整的文档管理系统,应能表示出包括所有硬件及其位置的总配线间和楼层配线间(弱电间)的平面图,并应表示出水平布线子系统和主干布线子系统的元件位置。
8.2.20
建筑物内语音、数据以及图像业务与外部通信的连接是在公用通信网络接口界面处实现的。布线系统应与建筑物内当地信息通信部门的公用通信网络接口相连,如建筑物内公用通信网络接口未能直接连到综合布线系统的接口时,设计时应将这段对绞电缆或光缆以及连接器件的特性考虑在内。同时应考虑在接口处采取对压过流的保护措施。
8.3 设计标准
8.3.1 甲级标准应能满足传输高质量、高速率信息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每5~10m2 办公工作区内应设置双孔及以上的五类及以上等级的信息插座,并根据需求可在办公工作区内采用多孔的光纤信息插座。
2 水平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应采用五类及以上等级的布线器件,并根据需求可采用光缆的布线器件。
3 主干线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在支持语音业务信息传输时,应采用五类等级的布线器件,在支持数据、图像业务信息传输时,应采用光缆布线器件。
4 布线系统宜按综合配置设计方法配置,每个办公工作区内每双孔信息插座的语音主干线(即楼层配线架至本建筑物内总配线架)宜配置2
对对绞线,并适度预留日后发展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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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进线间或总配线间内,当地信息通信部门应在公用通信网络设备接口处,配置自身所需并与大楼内布线系统相匹配的高质量布线器件,使建筑物内外构成一个完整优良的信息传输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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