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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弱电系统---第一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24 14:21:08 | http://www.5idzw.com | 智能建筑 | 人气: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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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用手动方式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按钮,用于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器件,在配备了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区域可以认为是报警系统的补充。

  2.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它可单独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用,也可与消防灭火系统联动,组成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按其用途不同,分为区域和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1)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直接接收火灾探测器(或中继器)发来的报警信号的多路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火灾探测器发来的电信号,然后以声、光及数字方式显示出火灾发生的区域或位置,同时把火灾信号传递给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内设有控制各种消防设备的输出电接点,可以与其他消防设施联动以便达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

  (2)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与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基本相同,能接收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探测器发来的火灾报警信号,用声、光及数字形式显示出火灾发生的区域和部位。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作用是把若干个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成一体,组成一个扩大了的自动报警系统,以便集中监测、管理。

  五、消防联动控制

  1.消防联动控制的对象与方式

  (1)消防联动控制的对象
  消防联动控制的对象有:①灭火设施;②防排烟设施;③防火卷帘、防火门、水幕;④电梯;⑤非消防电源的断电控制等。

  (2)消防联动控制的控制方式
  根据工程规模、管理体制、功能要求,消防联动控制一般可采取的控制方式有以下两种。

  • ① 集中控制。指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的所有控制对象,都是通过消防控制室进行集中控制和统一管理的。此控制方式特别适用于采用计算机控制的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
  • ② 分散与集中控制相结合。指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对控制对象多且控制位置分散的情况下采取的控制方式。该方式主要是对建筑物中的消防水泵、送排风机、排烟防烟风机,部分防火卷帘和自动灭火控制装置等进行集中控制、统一管理。对大量而又分散的控制对象,一般是采用现场分散控制,控制反馈信号传送到消防控制室集中显示并统一进行管理。如果条件允许,亦可考虑集中设置手动应急控制装置。
  2.消防联动控制的功能要求

  (1)有关系统的功能要求

相关系统

具有的控制、显示功能

室内消火栓系统

①控制系统的启、停;②显示消火栓按钮启动的位置;③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与故障状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①控制系统的启、停;②显示报警阀、闸阀及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③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泡沫、干粉灭火系统

①控制系统的启、停;②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

有管网的卤代烷、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 ①控制系统的紧急启动和切断装置;②由火灾探测器联动的控制设备具有延迟时间为可调的延时机构;③显示手动、自动工作状态;④在报警、喷淋各阶段,控制室应有相应的声、光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⑤在延时阶段,应能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关闭空气调节系统

  (2)火灾报警前后以及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通信设备应具有的功能

  • ① 火灾报警后,消防联动控制对联动控制对象应有下列功能:停掉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并接受其反馈信号;启动有关的防排烟风机(包括正压送风机)、排烟阀,并接受其反馈信号。
  • ② 火灾确认后,消防联动控制对联动控制对象应有下列功能: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并接受其反馈信号;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 ③ 消防联动控制应按疏散顺序接通火灾报警装置和火灾事故广播。当确认火灾后,警报装置的控制程序如下: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层;地下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 ④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通信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消防控制室与值班室、消防水泵、配电室、通风空调机房、电梯机房、区域报警控制器及卤代烷固定灭火现场控制装置处之间,设置固定的对讲电话;手动报警按钮处宜设置对讲电话插孔;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系统供电首先应符合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身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① 系统需配备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之间应能自动切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系统的负荷等级应按一级负荷考虑。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时,不会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 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采用由UPS装置供电,以防突然断电时,这些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 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以防止造成系统突然断电,不能正常工作。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电子设备,接地良好与否,对系统正常可靠的工作影响很大。这里所说的接地,是指工作接地,即为了保证系统中“零”电位点稳定可靠而采取的接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满足以下两点:一是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二是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 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采用硬质塑料套管埋设并接至接地体。
  • ③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
  • ④ 消防电子设备凡是采用交流电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六、消防控制室

  1.消防控制室设置的一般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规定,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

  为了保证消防控制设备的安全运行,便于检查维修,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均不得穿过消防控制室,以免相互干扰,造成混乱。对于进入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穿墙处要设置防火阀。

  2.消防控制室设备的组成

  消防控制室的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装置以及消防通信设备等组成。

  3.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通信设备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通信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 ① 消防控制室与值班室、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变配电室、通风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以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和灭火控制系统的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应设置固定的对讲电话或专用电话分机。
  • ② 手动报警按钮处须设置对讲电话插孔。
  • ③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能向公安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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