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选用的电缆、光缆、各种连接电缆、跳线,以及配线设备等所有硬件设施,均应符合ISO/IEC11801:1995(E) 国际标准的各项规定,确保系统指标得以实施。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应按照近期和远期通信业务、计算机网络拓扑结构等需要,选用合适的综合布线硬件设施,选用产品的各项指标 应高于系统指标,才能保证系统指标得以满足,但不一定越高越好,选得太高,回增加工程造价,选得太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应当恰如其分。
1.0.9综合布线系统应设置汉显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人工登录与综合布线系统相关的硬件设施的工作状态信息,包括:社别和缆线的用途, 使用部门,组成局域网的拓扑结构,传呼素信息速率、终端设备配置状况,占用硬件编号,色标,链路的功能和各项主要特征参数,链路的完好状况, 故障记录等内容。还应登录设备位置和缆线走向等内容,例如:建筑物名称,位置,区号,楼层号,房间号等内容。
考虑到综合布线系统适用于各种通信业务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种服务,而且也适用于各个单位或部门共同使用同一个大楼的综合布线系统,使用管 理跟不上,将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为了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运行善能够一目了然,规范规定设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人工登录各种运行状态,便于 操作人员迅速准确地调度应用和及时处理故障状况。
1.0.10在系统设计时,全系统所选的缆线,连接硬件、跳线、连接线等必须与选定的类别相一致。如采用屏蔽措施时,则全系统必须按屏蔽设计。
在系统设计时,若选用5类标准,则缆线,连接硬件、跳线、连接线等全系统必须都为5类,才能保证系统为5类。如果采用屏蔽措施,则全系统所有部件都应选用带屏蔽的硬件,而且按设计要求作良好的接地,才能保证屏蔽效果。
2、系统指标
本章规定的系统指标,均参考ISO/IEC11801国际标准的相关部分。有关电缆、连接硬件等产品标准也应符合国际标准。
2.0. 1综合布线系统链路传输的最大衰减限值,包括两端的连接硬件、跳线和工作区连接电缆在内,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表2.0.1链路传输的最大衰减限值表
最大衰减限值(dB)
A级
B级
C级
D级
0.1 1.0 4.0 10.0 16.0 20.0 31.25 62.5 100.0
16
5.5 5.8
3.7 6.6 10.7 14.0
2.5 4.8 7.5 9.4 10.5 13.1 18.4 23.2
注:要求将各点连成曲线后,测试的曲线全部应在标准曲线的限值范围之内。
2.0. 2综合布线系统任意两线对之间的近端串音衰减限值,2.0. 包括两端的连接硬件、跳线和工作区连接电缆在内(但不2.0. 包括设备2.0. 连接器),2.0. 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表2.0.2线对间最低端串音衰减限值表
最低端串音衰减限值(dB)
A级
B级
C级
D级
0.1 1.0 4.0 10.0 16.0 20.0 31.25 62.5 100.0
27
40 25
39 29 23 19
54 45 39 36 35 32 27 24
注:1所有其他音源的噪声应比全部应用频率的串音噪声低10db
2在大对数主干电缆中,最坏线对的近端串音衰减值,应以功率累计数来衡量。
3桥接分岔或多组合电缆,以及连接到多重信息插座的电缆,任一对称电缆组或单元之间的近端串音衰减至少要比单一组合的4对电缆的近端串音衰减好一个数值△。
△=6dB+10lg(n+1)dB 式中:n为电缆中非光纤的对称电缆组数。
2.0. 3综合布线系统中任一电缆接口处的反射衰减限值,应符合表2.0.3的规定:
表2.0.3电缆接口处最小反射衰减限值表
最小反射衰减限值
C级
D级
1≤f≤10
18
18
10≤f≤16
15
15
16≤f≤20
15
20≤f≤100
10
2.0. 4综合布线系统链路衰减与近端串音衰减的比率(ACR),2.0. 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1最小ACR限值表
最小ACR限值(dB)
D级
0.1 1.0 4.0 10.0 16.0 20.0 31.25 62.5 100.0
40 35 30 28 23 13 4
注:1 ACR(dB)=aN-a(dB) 式中:αN--任意两线对间的近端串音衰减
α--链路传输的衰减值 2 本表所列的ACR值优于计算值,在衰减和串音衰减之间允许有一定限度的权衡选择,其选择范 围如表2.0.4-2所示。
表2.0.4-2衰减和近端串音衰减的选择极限表
频率(MHz)
最大衰减量(dB/100m)
最小近端串音衰减量在100m时的(dB)
20
8
41
31.25
10.3
39
62.5
15
33
100
19
29
综合布线系统链路衰减与近端衰减的比率(ACR),以100MHz为例,表2.0.4-1中规定为4 dB,表2.0.4-2中规定为10 dB,而按照表2.0.1和表2.0.2相减得到0.8 dB,ACR出现3个数值,设计时应按照使用要求合理选用。
2.0.5综合布线系统线对的直流环路电阻限值,当系统分级和传输距离在1.0.6规定的情况下,应符合表2.0.5的规定:
表2.0.5直流环路电阻限值表
链路级别
A级
B级
C级
D级
最大环路电阻(Ω)
560
170
40
40
注:100对绞电缆的直流环路电阻值应为19.2/100m;150对绞电缆 的直流环路电阻值应为12/100m。
2.0.6综合布线系统线对的传播延迟限值,应符合表2.0.6的规定:
表2.0.6最大传播延迟限值表
测量频率(MHz)
级别
延迟(μs)
0.01
A
20
?
1
B
5
10
C
1
30
D
1
注:配线(水平)子系统的最大传播延迟不得超过1μs。
2.0.7综合布线系统的纵向差分转换衰减(平衡)限值,应符合表2.0.7的规定:
表2.0.7纵向差分转换衰减限值表
最小纵向差分转换衰减限值表(dB)
A级
B级
C级
D级
0.1
30
45
35
40
1.0
20
30
40
4.0
待定
待定
10.0
25
30
16.0
待定
待定
20.0
待定
待定
100
待定
注:纵向差分转换衰减的测试方法正在研究。
2.0. 8综合布线系统光缆波长窗口的各项参数,应符合表2.0.8的规定:
表2.0.8光缆波长窗口参数表
光纤模式,标称波长(nm)
下限(nm)
上限(nm)
基准试验波长(nm)
最大光谱宽度FWHM(nm)
多模850
790
910
850
50
多模1300
1285
1330
1300
150
单模1310
1288
1339
1310
10
单模1550
1525
1575
1550
10
注:1多模光纤:芯线标称直径为62.5/125或50/125; 850 nm波长的最大衰减为3.5 dB/km;最小模式带宽为200MHzkm 1300 nm波长时最大衰减为1 dB/km;最小模式带宽为500MHzkm 2 单模光纤:芯线应符合IEC793-2,型号BI和ITU-TG.652标准; 1310 n≤6ps/kn·nm。 3 光纤连接硬件:最大衰减0.5 dB;最小反射衰减:多模20 dB,单模26dB。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